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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资委:央企“走出去”再亏钱,就要严肃处理!海外投资何去何从?

发表于: 2017-05-11 15:05:08.0|    浏览次数: 1079


“一带一路”高峰论坛临近,也成为总结盘点的时点。

昨天,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了央企的建设“进度”:

1)共有47家央企参与,建设的1676个项目分布在工程承包、能源开发、高铁、核电、电信、电网建设运营等领域,涉及范围非常广;

2)央企境外投资额约占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0%,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约占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营业总额的60%,占有体量相当大。

从产品到服务,从技术到标准,从特色园区建设到商业模式创新,以高端装备制造、重大项目建设等“中国名片”为代表的“中国方案”,带动了东道国发展,也凝结成一张“有份量”的成绩单。

目前,央企投资设立9112户境外单位,分布在全球185个国家和地区,境外资产规模超过5万亿人民币。

同样要看到的是,与国际一流跨国公司相比,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起步较晚,经验相对不足,对国际规则的熟悉和运用不够,对风险的识别和管控能力有待提高,再加上境外投资市场竞争激烈、国别差异较大、投资监管环境不同,境外投资面临着较大的政治、法律、社会、安全等各类风险。

中国经济贸易促进会副会长王文利总结认为,企业投资容易陷入五个方面的陷阱——

1.核心技术。中国到海外投资的企业,拿不到人家的核心技术。

2.资产陷阱。并购企业债务价值如何评估,这是个大问题。通常一下子很难看清楚该企业的价值和经济状态。

3.劳动陷阱,工会问题很复杂。中国工会的行政手段、服务职能和国外完全不同。中国到海外的投资,要能应对外国的工会问题。

4.反垄断和国家经济安全。这方面问题华为和三一重工都曾遇到过,需要高度重视

5.税收,环保,公关。比如污染排放方面的争议,中国的环保标准和外国的不同。

国企的两难之处在于,一面要考虑盈利,还要服从国家战略,承载外交任务甚至政治目的,这在无形中为投资增加了很大风险。

我国政府和风险国家政府间的双边协议,包括经营性开发和援助项目,往往由国企来执行。然而,企业的盈利追求和国家战略并不总是步调一致。当然,国企出于对“政绩”追求也偏向投资高风险地区。

有央企内部人士透露,我国企业“走出去”仍处于探索阶段,境外资产投资暴露出的问题非常复杂,涉及文化、人才甚至包括国有企业制度等诸多方面,央企境外资产运营中确实存在风险意识不强、重投资轻管理等问题。而在此前,一些央企曾经在“走出去”失败中付出巨额学费。

据审计署核查,中海油2011年以142.42亿元并购的一家境外公司,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发生亏损累计6.21亿元;2013年,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一家境外公司部分股权,但未对溢价等条款充分论证。至2014年,该项投资潜亏2974.8万元;

2012年7月,中国石化出资92.89亿元收购境外项目49%的股权,由于对项目风险因素估计不足,截至2014年底累计亏损12.95亿元;

曾有媒体爆出,呈现在公众视野之内的央企海外亏损仅是境外国资亏损的冰山一角。国资委领导曾在内部会议批评部分央企主管“为创造政绩”、“营造自己的王国”、“打造知名度”、“情况不明决心大”,盲目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。

近年来,央企境外资产流失已成为国资保值增值的大敌,这也是国资委痛下决心规范央企境外产权的主要原因。

对此中企君也注意到,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向国资委求证,央企存在巨额亏损的事实。

种种迹象表明,企业和国家都在逐步规范行为,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力度,通过制度完善逐步规范投资。

从整体来看,“一带一路”的建设是有规划的,企业项目的实施,有前期项目的立项、尽职调查、可研报告、经济分析等一系列程序。

从央企自身的角度,需要加强海外项目的决策过程监管。项目的提出、风险评估等环节都是由第三方或国际权威机构来参与、共享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尽可能多有更多的合作伙伴共同参与。

国资委方面也公开表示,投资风险从总体上来讲是完全可控的。今后将不断加强督导、指导和追责,特别是对违规决策、盲目投资、违反规定,投资造成损失的,一定要严肃追责。

今年年初国资委发布了新修订的两个央企投资监管办法,将针对央企境内和境外的投资项目分别建立负面清单,划定投资红线。其中要求设定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,实行分类监管。相比较国内投资,央企境外投资的监管也将更加严格。

国资委35号令明确规定: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必须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际化经营规划,坚持聚焦主业,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,确需开展非主业投资的,必须和具有相关主业优势的中央企业以合作的方式开展,通过优势互补降低投资风险,减少无序竞争。考虑到境外投资风险高发的特点,35号令明确,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应当积极引入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以及民间投资机构、当地投资者、国际投资机构入股。

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制度也更加完善。内容包括重点审计国有企业境外投资、合资合作等国际化经营有关决策机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,境外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,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完整、运营效益、风险管控和保值增值等多个方面。

下一步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,主要采取在境内查阅、审核、分析有关资料和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。根据审计需要以及国际惯例、所在国(地区)法律规定等情况,可以赴境外进行现场核查和审计取证。

(来源:海外矿投网,中国企业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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