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(7月25日)下午,北京、上海、湖北、广东、重庆、陕西、甘肃等7省(市)统一公开各自存在的环境问题、整改措施、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。其中,湖北将全部关闭煤炭生产企业。 湖北省在督察整改方案中提出,到2020年,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,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.6%以上,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6.1%以内;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达到86.9%以上;长江干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70%;
城市、县城、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%、85%、35%;森林覆盖率达到42%;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%以上,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%。
在具体措施方面,湖北省提出,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,煤炭生产企业两年内全部关闭;全面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、汉江生态经济带流域开发利用规划环评;开展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;严格长江流域磷化工产业环境准入和管理;探索建立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。
截止2016年12月底,湖北共有71家煤矿,核定产能522万吨/年,按照湖北省整改方案,这些煤矿将在2年内全部关闭。
湖北省煤炭生产能力情况表(截止到2016年12月底)
(来源:矿业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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