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将黄陵矿业公司一号煤矿
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等级由一级降为三级的通知
2018年2月3日,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黄陵矿业公司一号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,造成1人死亡。按照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(试行)》(煤安监行管﹝2017﹞5号)有关规定,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,将该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等级自2018年2月3日起降为三级。
2018年2月5日
降级依据
(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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