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编在新华社发现一个“离奇”的故事,发生在2008年煤都山西朔州有钱的一个县城:平鲁。私人以1万元买了价值3.15亿元的集体企业煤矿,并且官方冠冕堂皇说是合法合规的,在此和大家分享:
离奇
001法人代表不知情,集体企业“被国有”
在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,有一片方圆近10公里的矿区。这片矿区原本由3个同属集体性质的煤矿组成,两边较大的矿,分别叫白堂煤矿和潘家窑煤矿,中间的叫东梁煤矿。
根据朔州市政府的要求,早在1995年潘家窑煤矿就对另两家煤矿实施兼并,并于次年注册成立了“潘家窑联营煤矿”(以下简称“潘联矿”),企业性质仍为集体。原来三个矿的采矿许可证全部注销,并给新成立的潘联矿换发了统一的采矿许可证。
潘联矿成立后,在原东梁煤矿矿址上设立了内部分支机构潘联矿2号井,潘联矿法定代表人徐步升委派时任潘联矿副矿长徐海福为负责人。徐步升承认,由于当时潘联矿只有一个采矿许可证,按规定只能开一个井,为了让2号井能够独立生产以扩大潘联矿产量,想以“托管”的名义打政策擦边球再申请一个许可证。2000年8月,潘联矿指派徐海福出面签订了2号井的托管协议。
然而,由于这种“托管”违背了当时国家“关小并大”“一证一坑”的政策,2号井并没有取得单独的采矿证,2002年5月即被工商部门注销了营业执照。
随后,事情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。2002年11月,平鲁区财政局居然为早已经不存在的“东梁煤矿”颁发了《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》,不仅突然冒出一个新“东梁煤矿”,而且企业性质成了“国有”。两个月后,平鲁区政府才注册了平鲁区“东梁煤矿”,这个矿实际上是以被注销的2号井资产设立的,因为2号井虽被注销,徐海福却一直在非法经营。
而作为潘联矿的法定代表人,徐步升一开始居然对2号井的企业性质发生变更一无所知,直到2006年才知道2号井“被国有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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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2未评估就出卖,称“没算过,不好算,很难算”
国务院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》第九条规定:“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、采矿权的,必须进行评估。”矿权转让中,如果采矿权在政府手中,就应由政府主导招拍挂,出让到矿业权人手里。
平鲁区多位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“没有对采矿权进行评估”,并说“没算过,不好算,很难算”。
专家认为,没有评估就转让,东梁煤矿改制首先违背了国家法规,为国有资产被贱卖埋下了伏笔。按照平鲁区的“回应”,东梁煤矿改制中“1万元”转让价是“总资产”减去“总债务”,其总资产中并没有包括最重要的采矿权。
不评估1万元就抱个“金娃娃”,厉害!
法规明确规定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、采矿权,必须依法进行评估,并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其评估结果依法确定。现在有个别地方政府不经评估就转让,这是违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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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3尚未挂牌转让结果已公告
2007年12月15日,“东梁煤矿”作出了《朔州市平鲁区东梁煤矿改制方案》。其中最后一段写道:“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在省级经济类报刊公开披露了产权转让信息,在公告期内只有徐海福同志一人参加竞买。最后以人民币10000元转让价格成交,出让方与受让方签署《产权转让合同》,受让方已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并上缴财政。”
然而,事实上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告的时间是2008年1月31日,《产权转让合同》签订的时间是3月4日。这份《改制方案》居然能将几个月后将要发生的事情,如竞买者、价格等等预料得分毫不差!
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“东梁煤矿”转让成功后的批复文件居然有两份,名称完全相同,落款时间也一样。另外,东梁煤矿产权转让合同也有两个版本。
2010年正是煤炭黄金时期,出让煤矿,只有一个人竞买?我不信!除了暗箱操作,没有其他原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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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4改制方案中煤矿储量写错了
国土资源部储量司有关负责人表示,矿产企业最大的资产其实就是储量。而关于东梁煤矿的资源储量出现了多个版本,来自山西省煤炭资源管理委员会等多个部门1988年的数份文件显示,东梁煤矿煤炭储量为1511万吨;另一份出自平鲁区国土资源局的《关于平鲁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矿井明细表》显示,“东梁煤矿”保有资源储量为3400多万吨;然而,在东梁煤矿改制方案中,这个数字仅为229万吨。对于如此大的误差,平鲁区经贸局纪检书记魏志勇承认:“改制方案中的东梁煤矿储量229万吨写错了,是自己的工作疏漏,按照2005年底的数据,东梁煤矿的总储量应该是3400多万吨。”
能把3400多万吨写成229万吨,佩服佩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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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5甲方和乙方为同一人
当时东梁煤矿的《采矿权转让合同》,转让方“甲方”是平鲁区东梁煤矿,最后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是徐海福;而受让方“乙方”是山西朔州泰安煤业有限公司,最后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还是“徐海福”。泰安煤业实际上是东梁煤矿名称变更。东梁煤矿转让实际上就成了左手倒右手、公有变私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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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6上亿元煤矿贱卖1万元,“合规合法”
1万元说法:平鲁区政府的一份文件对“1万元是怎么来的”作了解释:经评估,“东梁煤矿”总资产32107314.9元,总负债32097653.64元,净资产9661.26元。
2008年3月,平鲁区经贸局将“东梁煤矿”的产权转让给了徐海福个人,价格是1万元。转让后,徐海福将煤矿更名为“山西朔州泰安煤业有限公司”。对于这一转让价格,不少人认为“低得离谱”。
平鲁区政府称:“东梁煤矿已经缴纳1000万吨的采矿权价款,只能转让1000万吨的采矿权,只有2250万元的价值。”
专业评估人士以1000万吨的储量估算,东梁煤矿至少值3.15亿元。
山西省煤炭勘察院有关专家说,即使徐海福只获得1000万吨煤炭开采权,乘以当时吨煤的保守利润50元(当时山西省吨煤利润一般超过100元),“东梁煤矿价值也有数亿元”。如果按照总储量3400万吨估算,它的资源价值更大。
都说煤炭的世界是黑色的,真“黑”呀!(来源:矿业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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